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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度鲁班奖、国家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


发布日期:2017-01-13 23:53:43 浏览量:44 信息来源:

鲁建协〔2017〕1号

 

 

各市建筑业协会(联合会)、有关行业协会、各会员单位:

为顺利开展我省2017年度鲁班奖、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,加强过程控制,提高工程质量,山东省建筑业协会(以下简称省建协)于近期组织开展两项奖项的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预申报

1、拟申报项目应代表我省工程质量的最高水平,除满足鲁班奖或国优奖的申报条件外,还应获得工程所在地市级建筑业协会(联合会)或行业协会的推荐。

2、拟申报项目应具备目标明确的创优计划、组织、措施和实施效果,应在新技术应用、QC成果转化、工法总结以及绿色施工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;房屋建筑工程应获得省优质结构工程,各项验收应全部完成,住宅工程入住率不得低于50%;施工期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;无重大或群体性质量投诉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。

 3、鲁班奖的申报单位以主承建单位为主,国家优质工程以主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为主。申报单位应填写鲁班奖和国优工程预申报项目概况表(见附件1、附件2),按照鲁班奖申报项目证明材料清单(附件3)和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证明材料清单(附件4)编制申报资料。

 4、拟申报项目因故未获得山东省建筑质量“泰山杯”工程(以下简称“泰山杯”工程)的,可以申请参加第一批“泰山杯”工程评选(占用指标从各市或行业协会的当年分配指标中扣减)。申报表电子文档请从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“社团工作”栏目下载。

5、根据社团管理规定,凡协会推荐及表彰奖项只对会员单位覆盖,因此申报单位(含参建单位)均应是2016年底前在册的中国建筑业协会、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及省建协会员,且按协会章程连续缴纳省建协2014、2015和2016年度会费。

二、预申报时间

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(纸质版)交由市协会或行业协会审核,各市协会或行业协会应在2017年3月1日前将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资料报省建协秘书处,同时,将申报资料(电子版)发至邮箱:sdjn-liu@163.com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。

三、联系人

省建筑业协会:刘勇、林滨。

电话:0531-86195303,86195213

邮箱:sdjn-liu@163.com

地址: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604房间

邮编:250011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7年1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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